关于完善房屋楼盘表及维修资金相关事宜的通知 二维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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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: 根据《贵州省城镇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》《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》《贵阳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》《贵阳市商品住房交付使用备案管理实施意见》等相关法规文件精神,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房屋维修资金管理,确保维修资金应交尽交,维护业主权益,请各开发建设企业认真组织开展好以下工作: 一是对已建和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梳理,若存在有未建立房屋完整楼盘表情况的,请于2020年8月底前到属地住建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完善房屋楼盘表工作,确保提交到房地产交易管理系统的楼盘表信息与规划信息完整对应。 二是在2020年8月底前清理企业旗下所开发项目的配套建筑维修资金交存情况,对于已按规划面积交存配套建筑(在维修资金系统以“虚拟栋”等方式建立维修资金分户账)维修资金的项目,应在9月中旬前到项目所在地住建主管部门进行核对,将配套建筑的维修资金分摊到具体的房屋楼盘表中,促进分户计息工作。 特此通知。 2020年7月27日 (联系电话:市住建局房屋资监管办:85820159 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房屋面积管理科:85822035 贵阳银行维修资金专柜:82238640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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